week13 [演講]數位內容研究領域與研究方法

原本的演講題目是英文「Identify research areas and research methods for digital content」,只是標題部分寫一大串不太好看,於是選擇中文翻譯的標題。
講者邀請到的是美國密蘇里大學圖書資訊學教授的陳信良教授(SLIS, Indiana University),他的演講方式很特別,會一直問我們問題,希望透過互動思考來達到學習目的。


這次的演講用的是學界的角度來探討數位內容,所以很明顯的一定會牽扯到數位典藏。相較於之前講者多以實務工作經驗分享,這次的內容較偏向研究型態。


發展數位內容要注意的特點為:
1.察覺並知道內容(讓人了解在這裡會得到甚麼東西,例如第一次去百貨東司會看floor map)
2.創造、設計內容(在這當中就要保護智慧財產權)
3.取用、發現內容(這就是圖書館與搜尋引擎的工作)
4.共享、分享內容
5.管理與保存(載體的變遷、格式不一致)


除此之外,發展數位內容還需要先定義其相關成員(stakehlolders)與目標,所謂相關人員可能牽扯很多人,例如:最上游的設計師、工程師,再來到行銷人員、贊助者、下游的使用對象、管理者,最後還有法律人員等等。
由此可知,一個數位內容的產生,在整個流程中參與的人力是如此龐大,我們現在看到的很多數位學習教材、數位典藏也都是經過這些步驟而產生的,不過最重要的一點,也是最常被人詬病,也容易有問題的即是智慧財產權問題,所以陳信良老師在跟我們討論stakehlolders時特別提到法律人員。


使用者在享受這些數位內容時,可能會在意的是:
1.human natural interface(例如:floor map, web map)
2.real time(例如:download檔會有時間提示)
3.dinamic created content
4.互通率
5.內容保護
6.content-drive services
7.互動性
以上這些因素都會互相影響,使用者的體驗也會有所不同。


最後,陳信良老師提到,從事數位內容行銷工作,首要考量為評估什麼樣的「商業模式」(business model)是合適的,要怎麼收錢?要不要收錢?如何跟別人合作?
我想最常見的就是目前很多報社面臨這種問題,電子報應該是收費的嗎?
這場演講收穫良多,比較起之前幾場多是業界人士發聲,這一次是用學界的角度看待數位內容行銷,感覺很不一樣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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